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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成立中国和加蓬合作混合委员会的协定

时间:2024-07-22 05:17:5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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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成立中国和加蓬合作混合委员会的协定

中国 加蓬


关中成立中国和加蓬合作混合委员会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蓬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决心加强整个第三世界各国人民的兄弟般的友好关系,特别是发展南南合作,在平等互利、尊重主权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基础上,增进两国之间已经存在的友好关系,特签订本协定:

  第一条 缔约双方成立一个合作混合委员会。

  第二条 混合委员会由两国政府代表主持,由双方专家组成。

  第三条 混合委员会寻求加强缔约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科技合作的途径和方法,研究和解决在合作中可能产生的困难。

  第四条 混合委员会在必要和双方同意时,轮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蓬共和国举行会议。会议的日期和议题由双方通过外交途径确定。

  第五条 缔约双方可以要求修改本协定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双方一致同意修改的条款由双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六条 本协定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如未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定,本协定将自动延长五年。

  第七条 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临时生效,待双方经各自法律程序批准并互相通知后正式生效。
  本协定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法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加蓬共和国政府代表
 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代表               外交和合作部秘书长
     李 克                 西尔凡斯特·拉当加大使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10年10月27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10年10月27日经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11月25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11月25日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作如下修改:
  一、对下列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作出修改:
  1、《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将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关于“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时,应当转出的个人账户金”的内容,修改为“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时,按规定应当转出的个人账户金和统筹基金”。同时将法规中的“劳动保障”一词统一修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
  将第十一条关于“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的内容,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二、将下列地方性法规有关条款中引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
  1、《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第十二条
  2、《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3、《济南市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4、《济南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5、《济南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6、《济南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
  7、《济南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8、《济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9、《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10、《济南市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11、《济南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12、《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13、《济南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八条
  14、《济南市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15、《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16、《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17、《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18、《济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9、《济南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20、《济南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21、《济南市基本菜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根据本规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关于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年农民工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等


中青联发[2006]57号


关于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年农民工工作的意见
(2006年9月26日)

近年来,各级共青团组织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以推动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进步为目的,大力实施“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不断加强务工青年文化建设,维护进城务工青年的合法权益,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创业本领,受到了广大进城务工青年的欢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进城务工青年作为一个日益庞大的新兴群体,为加快城市建设、繁荣农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们正逐步成为所务工城市的“新市民”,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青年工作,突出“培育新市民、服务新农村”的主题,更好地引导和带领广大进城务工青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进程中建功立业,现就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年农民工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有关政策,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服务进城务工青年相结合,从进城务工青年的实际出发,围绕“培育新市民、服务新农村”的主题,着重在提高素质、维护权益、丰富生活三个方面加强教育、服务和引导,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把进城务工青年打造成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合格建设者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二、工作内容
1.深入推进“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进一步明确培训目标,完善培训内容,扩大培训规模,不断优化培训工作环境。针对企业发展和进城务工青年实际需求,重点加强就业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禁毒防艾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培训,不断完善培训内容。依托民办高校、职校技校、大型企业、重点工程、经济强村和各种社会培训力量,大力推进“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基地建设。动员企业购买培训或社会力量资助,采取分批轮训方式,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免费或优惠的综合培训服务。鼓励和帮助进城务工青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推动培训机构与用工单位对接,促进培训与就业挂钩。
2.大力加强进城务工青年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人、寓教于乐的原则,在进城务工青年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丰富进城务工青年文化内涵,推动各地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切实提高进城务工青年的综合素质。针对进城务工青年实际需求,推动企业、社区建设简便易行的阵地和载体,通过放映电影、借阅图书、播放录像、网上服务及开展体育比赛等方式,广泛开展送文体进工地、进宿舍、进社区活动,不断丰富进城务工青年业余文化生活。扶持进城务工青年创办兴趣爱好类社团组织和活动小组,支持创作反映务工青年工作生活的文艺作品。大力普及新型婚育观念,鼓励进城务工青年把务工过程中学到的知识、技能带回家乡,成为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
3.进一步推动进城务工青年维权工作。经常深入进城务工青年之中,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积极反映进城务工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依托社会有关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为进城务工青年就近就便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快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将维护进城务工青年权益作为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积极探索进城务工青年维权队伍建设的有效形式,动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针对进城务工青年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维护进城务工青年的合法权益。动员社会开展经常性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关心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积极创新进城务工青年服务平台。引导各级共青团组织加强工作探索,在进城务工青年集中地灵活设置团组织,积极发挥城市青年中心的作用,最大限度把流动分散的进城务工青年团结凝聚在团组织周围。推动企业、社会中介机构和基层团组织广泛建立进城务工青年人才库,结合服务进城务工青年网站建设,逐步形成集信息集散、就业指导、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搭建服务进城务工青年发展创业的工作平台。鼓励进城务工青年在合适的领域积极创业,引导帮助他们返乡创业、回报家乡。利用影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优秀进城务工青年典型,特别是进城务工青年回乡创业典型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进城务工青年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工作
1.实施“联校助学活动”项目。由各级团组织分别联系当地民办学校、职业院校或其他社会培训机构,取得支持并成为培训合作单位,针对学校专业优势和进城务工青年实际需求,通过采取分批轮训方式,推动政府购买培训或企业委托培训,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培训服务。培训以短期实用技术为主,结合提高综合素质的有关内容。鼓励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并推动培训学校与用工单位联合,努力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
2.推出“助企培训活动”项目。推动建筑、采掘、纺织、服务等重点行业对进城务工青年制定培训规划,统一培训标准,印制培训手册,推动系统行业、用工单位开展系统化、规范化的岗位技能、安全知识等培训,增强职业技能水平。依托重点行业牵动,在各省(区、市)分别确定一些大型企业和重点工程,推动建设一批进城务工青年流动学校或“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基地,推动重点行业开展进城务工青年练兵比武做贡献活动。
3.启动“强村实践活动”项目。积极争取经济强村的支持,选拔优秀进城务工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先进工作者作为主要培训对象,开展到经济强村学习考察实践活动,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结合强村优势产业,开展返乡创业实用技术培训;依托强村企业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进城务工青年就业创业能力。通过强化经济强村的实践基地作用,大力引导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进步和返乡创业。
4.建立进城务工青年维权服务站(点)。依托青少年维权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或协调高校团委、法律社团支持,推动建立一批“进城务工青年维权服务站(点)”。在专业法律工作者和法律专业大学生中招募志愿者,积极建立“律师+志愿者”的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队伍。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结合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青少年维权岗等工作载体的作用,切实加强进城务工青年维权服务体系建设,维护进城务工青年合法权益。
5.开展为进城务工青年“送文体进工地、进宿舍、进社区”活动。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的实际需求,发动企业、社区、基层团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为进城务工青年捐赠电视机、影碟机、光盘、球类、棋牌、乐器等文体用品,通过简便易行的方式组织篮球、乒乓球、棋牌等体育活动,以放映电影、借阅图书、播放录像、网上服务等方式,广泛开展为进城务工青年所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不断丰富进城务工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
6.建设进城务工青年文化阵地。在继续推动各地开展“大家乐”舞台、“流动文化驿站”、“进城务工青年文化节”等活动基础上,积极推动青少年宫、青年活动中心、青年中心阵地等活动场所向广大进城务工青年开放。推动企业、社会建设“流动文化车”等简易载体,在工地、宿舍区建立适合进城务工青年的活动设施和阵地,大力培养进城务工青年中的文化人才,切实提高进城务工青年的综合素质。
7.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关心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通过开展“希望工程助学进城计划”、“城市少年儿童与农民工子女手拉手”、“非留守儿童与留守儿童手拉手”、“关爱女孩行动”、开设“青春暖流——进城务工青年员工专列”等活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开展进城务工青年防治艾滋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帮助他们了解防艾有关知识,提高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
8.开展“学习、创业、守法、致富”有为务工青年教育实践活动。根据进城务工青年实际需求,教育和引导广大进城务工青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通过在进城务工青年中开展学习一门实用技术,增长一项创业本领,参加一次法制讲座,成为一个致富典型的“四个一”活动,激励广大进城务工青年立足本职,争当“学习的模范、创业的先锋、守法的公民、致富的骨干”。
9.积极在进城务工青年中建立团组织。加强探索企业联合建团、社区公寓建团、警团联建或派设基层团组织联系点等在进城务工青年中建团的新模式,推动各级团组织在“两新”组织、工地、社区等务工青年集中地灵活设置团组织。加强与企业、社会中介机构和基层团组织联系,推动建立进城务工青年人才库,逐步形成集信息集散、就业指导、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搭建服务进城务工青年发展创业的工作平台。
10.大力选树优秀进城务工青年典型。继续开展“十杰百优”进城务工青年评选活动,抓住培养、凝聚、举荐、宣传等关键环节,树立一大批优秀进城务工青年典型,引导更多的进城务工青年成长进步。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支持,以设立基金、小额贷款、项目援助、技术指导等方式,营造宽松有利的创业环境,鼓励进城务工青年在合适领域积极创业,引导帮助他们返乡创业、回报家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开发青年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把服务进城务工青年工作作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要形成由各部门主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加强工作力量投入,切实为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2.明确任务,精心组织。要深入进城务工青年,了解进城务工青年,及时研究、解决进城务工青年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不断加强进城务工青年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进城务工青年根本需求出发,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深入探索工作规律和方法,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创新进城务工青年工作的内容、形式、手段和载体。
3.突出重点,建立机制。要抓住社会关注、青年需求的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要将进城务工青年工作与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工作督查指导。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交流研讨,不断探索工作规律,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4.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主动同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广泛争取全社会的关心支持。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使各有关部门积极发挥优势和工作主动性,从不同方面共同推动进城务工青年工作。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完善社会动员机制,运用社会化手段创造服务进城务工青年工作的良好环境,推动全社会形成关爱青年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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